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发布人:口腔医学院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接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74号)文件》,根据2017年我国与有关国家签署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以及双(多)边政府共识,本专项共支持了我国同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墨西哥、塞尔维亚、欧盟、德国、希腊、以色列、蒙古、印度尼西亚、南非、埃及、金砖国家、芬兰、法国、比利时、英国、匈牙利、波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的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2018年,本专项继续支持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签署的有关政府间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各类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项目,项目任务涉及政府间科技合作层面共同关注的科学、技术和工程问题以及通过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性重大挑战的有关问题等。
我校现组织预申报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组织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该类项目申报流程包括:(1)负责人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2)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3)广东省科技厅推荐;(4)第三方机构组织形式审查;(5)若通过审查,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并进行网络视频答辩;(5)立项。当前项目组织处于提交预申报书阶段;
2、预申报书需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提供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
3、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4、牵头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需加强组织申报工作,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5、针对同一个指南方向的项目或课题,存在多个团队重复或交叉申报的,要求学院加以整合;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需网上填报(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根据科技部的统一安排:系统于2018年4月16日8:00起开通,为确保项目提交成功,各项目负责人需于2018年5月7日17点前在申报系统提交至学校管理员;
2、各项目负责人若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需将申报该类项目的“申报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电子邮箱、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于2018年4月10日前汇总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由学校管理员统一开通申报帐号;
3、我校推荐单位:请统一选择“广东省科技厅”;
4、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5、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组成员(课题负责人)进行查重确认,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6、项目申报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1)联合申报协议:我校为牵头单位项目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至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两周以上准备;
(2)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需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3)外籍港澳台专家证明材料: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4)自筹资金承诺函:指南有要求提供需要上传至系统,一般由合作单位企业提供配套资金承诺函;若指南无自筹经费要求的专项,无需提供配套经费承诺函。
(5)部分专项需要提供数据共享声明文件。
7、项目下设课题与参与单位数量:项目下设课题数一般不超6个(部分重点专项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数一般控制在15家以内(部分重点专项不同,请参见项目形式审查要求)。预申报书填报阶段只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不需要填写其他参加人员;
8、联合申报单位要求: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9、形式审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参见各领域形式审查要求,每个专项每个指南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专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三、学校组织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意向的征集:拟申报项目负责人需于2018年4月10日前提交填报意见征集表至指定邮箱,以便学校组织申报;
2、预申报书质量提升:拟申报项目负责人需于2018年4月13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指定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预审;反馈意见将于2018年4月27日前反馈;
3、预申报书系统提交:拟申报项目负责人需于2018年5月7日前网上正式提交项目预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
4、纸质材料的报送: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后,拟申报项目负责人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一式4份,于2018年5月15日前提交科技处项目科(行政楼603室)
5、为规范联合申报项目类管理,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由学院收集完成后于2018年4月16日至4月27日统一到科技处项目科审核盖章。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3/t20180326_138789.htm
科技处联系人:肖雨果 吴陆生
联系电话:85220610